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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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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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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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护长征革命文物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2024年5月,中卫市海原县检察院在履行长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工作中调查发现,海原县境内存在多处红军长征结束前后和西征红军的遗址和其他文物,由于这些革命遗址发现和确认的时间比较晚,人为破坏严重,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贺家堡红二方面军总指挥部临时驻地遗址堡墙开裂严重,堡内趄厦房屋坍塌,堡内堡外杂草丛生。其他长征遗址被周围群众耕种、做养殖,甚至随意倾倒垃圾、大小便,遭到了人为破坏,严重影响到文物安全。针对这种情况,海原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程序,经过调查核实后,与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如何保护长征遗址和文物进行磋商,督促文物保护行政主管单位履行好辖区革命文物的保护职责,及时修复已损坏文物遗址,切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海原县政府和文化旅游广电局等单位高度重视,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对辖区长征文物和革命遗址保护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组织编制了长征遗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向上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资金460余万元,用于对贺家堡红二方面军总指挥部驻地遗址和祁家堡子红一军团临时指挥所遗址进行修复。2025年4月,已完成遗址修缮工程招投标,修缮工程即将开工。
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了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蕴含着革命先烈的伟大精神,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本案中,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革命遗址和文物保护,收到良好效果,这项工作得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好评。这是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工作推动革命文物保护,以检察力量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革命荣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

